文:李劍明
政府經常強調即使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缺乏第一支柱,制度亦依然運行得很好。然而,根據世界銀行的研究報告,退休保障制度的優劣是根據不同準則而定的[1]。首先是可負擔能力 (Affordability) ,即是能否負擔退休保障的開支。現時的⻑者社會保障開支只是單靠政府稅收以隨收隨支 (Pay-as-you-go) 的模式支付,隨著人口愈來愈老化時,相關開支會愈來愈高。到時候,單靠政府能否負擔起如此龐大的開支呢?
第二個準則是可持續性 (Sustainability) ,⻑遠來說,在缺乏第一支柱下的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能否可持續呢?爭取全⺠退休保障聯席多年來的研究都指出第一支柱是財政上可持續的 (Sustainable)同時亦是可負擔的 (Affordable)。
另外,世界銀行亦提出牽涉資源再分配的準則:公平性 (Equitability) ,即如何將一些⻑時間富有 (Lifetime rich) 的人的資源再分配至較貧窮的人手中,令制度變得比較公平。
爭取全⺠退休保障聯席所提倡的第一支柱便能達到公平性的準則,倡議方案中包含財富再分配的元素,因為較富有的人需供款較多,收入較低的人士的供款金額則較少。另外,⺠間倡議的方案亦提倡向有鉅額盈利的大財團徵收額外的稅項作「專款專項」用途設立全⺠退休保障制度。若果缺少了第一支柱,現時的退休保障制度還可以有效地體現這個準則嗎?
第三個準則是可預測性 (Predictability),即是法例確保了領取金額的水平,而這個水平是不會因政策制訂者的 轉變而改變。在SARS期間,當時的特區政府削減綜援金額,即是當時所領取的金額水平是受當時的政策制訂者的決定所影響。相反,⺠間提倡的全⺠退休保障制度正是為⻑者提供穩定的收入,明確確保領取金額是按通脹調整,令⻑者能夠安心。另外,可預測性能夠應對通脹、⻑壽和金融等風險,而⺠間提倡的全⺠退保正正能達到這些年金計劃和其他支柱都不能達至的效果。
在缺乏第一支柱下,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實在難以符合世界銀行的準則。因此,只有落實全⺠退休保障才能夠真正令⻑者活有得尊嚴,安心渡晚年,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是缺「一」不可。
[1] The World Bank. (2008) .The World Bank Pension Conceptual Framework. 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NTPENSIONS/Resources/395443-1121194657824/PRPNoteConcept_Se pt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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